杭州购房政策2022是怎样的 杭州买房2022年新政策
2023-01-14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或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1、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并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房。
2、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3、企业购买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在杭州部分地区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杭州买房条件
1、杭州户籍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2)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3)落户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未满5年的,须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住房。
(4)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5)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需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
(6)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2、非杭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杭州买房2022年新政策
1、杭州限贷政策
补充说明:
(1)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首付款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起执行。
(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100万元,其中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并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是100万元。
(3)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杆杠”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2、新房摇号政策
(1)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实施公证摇号方式销售新建商品房;
(2)对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无房家庭实施倾斜
“无房家庭”认定:
①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②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③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④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倾斜: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按不高于20%的比例优先供应。。
2021年1月27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3)2020年7月2日起,实施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家庭自该项目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无需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家庭自该项目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4)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3、杭州限售政策
(1)2021年1月27日起,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含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和无房家庭),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2)2021年1月27日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4、税收政策
(1)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
(2)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为5年。
杭州新房限购政策
1、杭州户籍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落户满5年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本市户籍已婚高层次人才家庭二套房也受5年落户时间限制
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未满5年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且在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属于新落户杭州户口,需要落户满5年可以购房)
2、非杭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3、企事业单位
自2018年6月27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4、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无社保和落户要求,杭州无房,可以享受人才优先购房政策。落户满5年,已婚家庭,限购2套,购买第二套不再享受优先购房政策。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合法三胎家庭是指申请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杭州户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养三个子女(指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
5、富阳区(2022年9月1日开始实施)
落户本市未满5年户籍家庭购买富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要求,从“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调整为“落户本市”。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富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要求,从“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税满48个月”调整为“在本市范围内有城镇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
在富阳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的限制,即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已婚或丧偶家庭,如在本市限购区已有一套住房,可在富阳区购买第二套住房。
6、临安区不限购
法拍房开始限购,3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新政,购买法拍房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杭州新房购房资格(简化版)
1、非本市户籍,社保4年可以买房。
2、杭州户口满5年,无社保也可以买房。
3、杭州户口未满5年,需交2年社保可以买房。
法律依据
《杭州买房摇号细则》
《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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