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结束还能提出质证吗 仲裁开庭结束还可以提出质证吗
2023-01-16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仲裁开庭结束还能提出质证,只要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
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4、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猜你喜欢
云南省玉溪市2023-03-24 15:26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福建省漳州市2023-03-24 16:17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福建省龙岩市2023-03-24 15:48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3-03-24 17:35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甘肃省陇南市2023-03-24 18:00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吉林省松原市2023-03-24 15:55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
福建省福州市2023-03-24 15:50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2023-03-24 16:34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3-03-24 15:48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江西省赣州市2023-03-24 18:38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如何自制蛋挞
肉火烧面怎么和面
奶茶几分糖好喝
过桥米线是哪里的?
面霜和乳液的区别
怎么摘隐形眼镜
粉饼和散粉的区别
冷烫和热烫的区别
高品质香水如何鉴别?用三步就可以解决
如何去除黑眼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