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使是哪个朝代的(宋代转运使的作用)
2023-01-30 餐饮美食网 【 字体:大 中 小 】
转运使是哪个朝代的
1、转运使不是宋太祖设立的。
2、简介
转运使,官名。中国唐代以后各王朝主管运输事务的中央或地方官职。首见于唐。
唐玄宗开元二年(714),置水陆转运使,掌洛阳、长安间食粮运输事务。十八年(730),置江淮转运使,掌东南各道水陆转运。
肃宗乾元元年(758),又置诸道转运使,掌全国榖物财货转输与出纳。
代宗后,常由宰相兼领,有时与盐铁使并为一职,称盐铁转运使,并于诸道分置巡院,五代废巡院。
宋初为集中财权,置诸路转运使掌一路财赋,并监察地方官吏,官高秩重者为都转运使,简称漕,实为府、州以上行政长官。皇帝出巡时有行在转运使,出兵征讨则有随军转运使。
辽南面财赋官亦有都转运使与转运使,掌赋税钱谷仓库出纳与度量衡制度,各路置转运使。
元、明有都转运盐使,清有都转盐运使,专管盐务,与唐、宋、辽、金转运使职责不同。
北宋在地方设置转运使
宋太宗在各路设置转运使,称为庐州水陆使,其官名为云思,俗称曹思。除了掌握一条路或几条路的财富外,转运司还负责调查地方官员,维护社会秩序,统计监狱,推荐人才。到1007年,转运司扩大了自己的地位,他实际上成了每个地区的首席地方官。盐铁有权处理kangfuzhou人提起的诉讼。这些病人需要去除病因,以恢复正常血脂。公元782年,包佶和崔宗分别被任命为汴东和汴西的盐铁水运使。
自镇,再无隔断设置。此外,转运还分为国家和地方。例如,天宝末年的魏少游担任朔方水陆转运使,主持朔方六城的漕运。转运官,唐代以后中国各朝代负责运输事务的中央或地方官员。宋朝初年,为了集中财权,设立转运使,监督地方官员。最高官员是杜允班,简称曹,他们实际上是县级以上的行政官员。皇帝出巡时,必须随军出征。
在南辽时期,还有一个交通部长,负责税金、粮仓出纳和度量衡系统,以及所有道路的运输。阎铁云常以宰相自居,或由权臣领之,有时以浙西观察使或淮南节度使领之。若此使在扬州,则留长安为副使,称为尚书令。永泰二年(766年),刘晏被任命为淮南、浙江、东山、东南盐铁转运使,第五琦被任命为京畿、关内、河东、剑南、山南盐铁转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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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转运使是几品官
1、转运使:宋太宗时于各路设转运使,称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其官衙称转运使司,俗称漕司。
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宋真宗景德四年 ( 1007 )以前,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最高行政长官。
以后﹐陆续设立了提点刑狱司﹑安抚司等机构分割转运使的权力。若以两省五品以上官任﹐或需兼领数路财赋者﹐称“都转运使”。随军转运使则因事而设。
2、通判:唐末五代,藩镇武将专权,天下动乱不已,中央集权始终巩固不下来。
宋初,统治集团全力解决这个大问题,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故事,就是解除武将兵权的明智之举。武将解除兵权之后,则往往以朝臣身份出守州郡,官名为“权知军、州事”。“权”,有临时之意,意谓随时可以罢去,从名称上亦注意矫正藩镇的父死子继之锢弊。
同时,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
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但直隶州通判级别多数为从五品和正六品,散州通判级别为从七品和正八品。而直隶州知军、州事为从三品和正四品,散州知军、州事为从六品和正七品。
与权级别有一定的相差,亦为大小相制之意 。
这样看来,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
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清朝田兰芳《明河南参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枢)墓志铭》:“子三:赋诚,云南楚雄府通判,任出。”
扩展资料: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加强中央集权,在职官制度上,中央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治)抑武(官)。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宋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据和威胁皇权的种种因素。为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的专权独裁,宋朝廷制订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制度。可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官、职: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这类官有两种情况:
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
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至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
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 “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
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的根据,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
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等。
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
至于“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头,并非实有所掌。
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丞、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宋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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