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多长时间能拿到钱?
2023-03-28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赔偿多长时间能拿到钱?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赔偿多长时间能拿到钱?
1、工伤赔偿要大概一年左右才能拿到钱的。具体如下:
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资料,60日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时间上限是95天。
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决论,共需240天
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
2、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出规定,一是可以及时有效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持社会的安定,减少甚至杜绝“闹工伤”事件的发生;二是可以提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三是符合审批的及时性原则的要求。
根据本条的规定,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的60日内。需指出的是,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点是收到工伤认定的申请。所谓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并不是指只要收到工伤申请书等一、两项材料就开始工伤认定的时限计算,而必须在收到了所有的工伤申请材料后起算。工伤认定申请人在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地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赔偿相关费用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此,工伤申请认定了之后,由于种种细节环节的繁琐和所需时间长就导致了劳动者要大概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拿到相应的补偿;但对于这样有时间限制也不是没有理由的,这样也能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防止一些闹工伤事件的出现。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工伤赔偿多长时间能拿到钱?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相关内容:没签合同工地受伤了怎么赔偿?
一、没签合同工地受伤了怎么赔偿?
1、没签合同工地受伤了,可能会获得双倍薪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流程为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协商、提出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其他情形下,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应该以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向雇员追偿。
3、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管职员是否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只要伤情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若是职员入职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月,那么职员可以获得双倍薪资。如果对没签合同工地受伤了怎么赔偿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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