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受工伤没合同怎样办
2023-03-29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者受工伤没合同怎样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者受工伤没合同怎样办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没签合同但是受了工伤只要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发生工伤之后应该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是伤残鉴定,可以拿着伤残鉴定和其他证明材料去法院起诉。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具体方法是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生活费等都应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
二、没有合同认定工伤的流程有哪些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没有合同受工伤后,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再请求工伤赔偿,工伤认定的结论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要出具书面的鉴定结论确认劳动者的工伤等级,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认定工伤以后存在纠纷问题,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者受工伤没合同怎样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相关内容:如果工伤钱下来工司不给那么多怎样办?
一、如果工伤钱下来工司不给那么多怎样办?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二、工伤鉴定后可以离职吗
可以的。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们作为劳动者,不可避免的会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矛盾以及纠纷的情况,此时如果出现了工伤的情况的时候,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如果工伤钱下来工司不给那么多怎样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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