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欠条的区别有效期是怎样的?
2023-03-29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条欠条的区别有效期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条欠条的区别有效期是怎样的?
借条欠条的区别在于有效期是不同的。
1、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诉讼时效则是指若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即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时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借条和欠条之间是存在着显著的区别的,不管是从法律性质还是从诉讼时效这方面来看,都存在差别。比如说借条是为了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存在着借款关系,而欠条只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欠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因为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欠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借条欠条的区别有效期是怎样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
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1、借款标的。
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
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
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2、贷款种类。
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
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
3、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
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4、借款用途。
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
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
5、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应根据贷款的性质、种类确定贷款发放日期。
借款到期,借款方应如数还本付息。
我国贷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
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
6、借款利率;
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7、还款。
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
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
8、违约责任。
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
9、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采取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一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
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10、争议的解决方式。
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种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签订好书面合同或者协议,以此来确保彼此利益,免得产生纠纷。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猜你喜欢
如何自制蛋挞
肉火烧面怎么和面
奶茶几分糖好喝
过桥米线是哪里的?
面霜和乳液的区别
怎么摘隐形眼镜
粉饼和散粉的区别
冷烫和热烫的区别
高品质香水如何鉴别?用三步就可以解决
如何去除黑眼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