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代理的概念及后果是什么 隐名代理是什么意思后果是什么
2023-01-21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隐名代理的概念: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隐名代理后果:1、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2、在代理行为中,被代理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显名,并与代理人共同承担责任。
隐名代理的形式有哪些
(一)本人身份不公开
“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是指既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也不明示为本人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事实上得到本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并不披露实际存在的代理关系,既不公开本人是否存在,更不指出本人是谁,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事活动。当然,第三人也没有义务询问是否存在着身份不公开的本人。因此,第三人在和代理人缔结交易时,并不知道被代理人的存在,往往认为代理人就是为了自己利益、并且以自己名义同第三人进行交易的本人或者合同中的对方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此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第三人根本不愿和本人、而仅愿意单独和代理人进行商事活动的情形。
(而)本人身份公开
本人身份公开则是指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但明示为本人利益而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在订约时表示有代理关系存在、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公开本人的存在,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在当前的实际商事活动中,代理商为了使本人不和第三人建立直接联系,通常采取此种作法,中国许多进出口公司在代理本人和外商做贸易时也经常采取这种方式。但在缔约时,由于作为合同的直接当事人风险较大,故代理人一般须在合同中注明“代理本人”以让对方知道他是代理人的身份,但不知道具体的本人是谁。隐名代理的人述两种形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不以“个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这正是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的本质区别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猜你喜欢
云南省玉溪市2023-03-24 15:26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福建省漳州市2023-03-24 16:17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福建省龙岩市2023-03-24 15:48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3-03-24 17:35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甘肃省陇南市2023-03-24 18:00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吉林省松原市2023-03-24 15:55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
福建省福州市2023-03-24 15:50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2023-03-24 16:34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3-03-24 15:48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江西省赣州市2023-03-24 18:38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如何自制蛋挞
肉火烧面怎么和面
奶茶几分糖好喝
过桥米线是哪里的?
面霜和乳液的区别
怎么摘隐形眼镜
粉饼和散粉的区别
冷烫和热烫的区别
高品质香水如何鉴别?用三步就可以解决
如何去除黑眼圈